焚燒爐使用常見錯誤
許多人可能認為7級焚燒爐的穩定燃燒(單獨焚燒臟油)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污油的質量。通過反復的實踐,只要在污油中沒有過量的水,穩定7級燃燒就沒有問題,對污油的質量影響不大。因此,燃燒前的水在污垢油中充分蒸發是特別重要的。
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焚燒爐使用常見錯誤:
1、開始焚燒污油的爐膛溫度一般設置在650℃,單獨焚燒污油850℃。讓廢物焚燒爐自動點火慢慢焚燒至850℃,這個過程會很漫長,會浪費輕油。如果在焚燒爐開始燃燒時,不時的投入少量含油棉紗等固體垃圾,既讓爐膛溫度快速上升又順帶焚燒了固體垃圾。但這是嚴重違反焚燒爐操作規定的。固體垃圾焚燒應該在SOLID WASTE模式下自動焚燒,才能實現固體垃圾的完全充分燃燒.
2、在SLUDGE模式下運行,爐膛溫度到達至650℃,轉4級,污油計量泵啟動,由柴油噴嘴1和污油一起工作。計量泵初始轉速設定一般是320RMP,為實現爐膛溫度持續快速增長而人為增加計量泵轉速,提前加大污油噴入量,這也是嚴重違反焚燒爐操作規定的。污油的噴入量應該根據爐膛溫度的持續上升而自動緩慢增加,從而實現污油的完全充分燃燒,避免因焚燒而產生空氣污染。
3、對于連續進料型垃圾焚燒爐,爐膛溫度低于850℃時,不應繼續填入固體垃圾。常見錯誤做法是只要爐膛內垃圾在持續燃燒就不斷填入垃圾。焚燒爐操作人員應該經過專業培訓,操作要規范和熟練,焚燒爐既是焚燒污染物,就不應該產生新的污染物.
4、MARPOL公約對于分批進料的船上焚燒爐有一項規定:該裝置應設計成其燃燒室氣體出口的溫度在啟動后5分鐘內達到600℃。這一條在實際使用中往往達不到,但是這一條卻已經成為了很多國家PSC的易查項目,輕則罰款,重則滯留。